1.下午放学后
2.双休日
3.节假日
4.暑假期间。
二、发生溺水的原因:
1.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
2.孩子擅自下河玩水
3.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鉴此,请各位家长做到:
“四知道”:
1.知去向;
2.知同伴;
3.知归时;
4.知内容。
教育孩子做到:
“六不准”: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亲爱的家长朋友,请记住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!